从天津市教委获悉,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基础上,天津又设立并修订完善了政府奖学金等9项配套资助政策,资助天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结合天津实际,天津普通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标准确定为每生每年2500元、1800元和1200元等三档。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资助两年。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分为国家和地方配套政策两个层次,同时还制定完善了配套资助政策,其中包括设立“天津市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奖励800人,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据天津市教委主任靳润成介绍,天津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所有资助政策,都将在新学期开始实施、并逐一落实到位。 经测算,天津市实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全年共需专项资金4.12亿元,其中,地方财政部门将负担3.02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