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厅高教处不参与山东省教育技术与装备协会举办的山东省高等学校实验室与校园网建设高层论坛暨2006年教育技术与装备展览会的通知
鲁教高处函(2006)39号
各高等学校实验室与装备(资产)管理部门、校园网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厅要求,机关处室工作要与各协会工作相互分离,《山东省教育厅高教处山东省教育技术与装备协会文件》(鲁教备协字[2006]4号)不符合教育厅的有关管理规定,省教育厅高教处将不参与山东省教育技术与装备协会举办的山东省高等学校实验室与校园网建设高层论坛暨2006年教育技术与装备展览会。特此通知。
二○○六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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