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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联合举办2007年全国

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主办,北京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www.sme.gov.cn)、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中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www.myjob.edu.cn)联合承办2007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将于200731日至68举行,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联合举办2007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组织有求职意向的应届毕业生积极参加本次招聘活动,并做好招聘服务工作。

                                  省教育厅学生处

                                           二OO七年三月七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联合举办2007年全国

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的通知

发改企业[2007]23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中小企业局(厅、办),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有关省区市人事厅(局):

为促进中小企业改善人才结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教育部决定继续联合举办2007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活动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主办,北京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www.sme.gov.cn)、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中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www.myjob.edu.cn)联合承办。活动期间,中小企业招聘信息与高校毕业生求职信息在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和中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上免费发布、免费浏览。

二、招聘活动时间为200731日至68日。请各省(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时将招聘活动信息通知中小企业,并积极组织一批中小企业于228日前登录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参加招聘活动(招聘活动期间企业可以继续提交招聘信息)。请各省(区、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及时通知各高校,尤其是高职院校,组织应届毕业生上网求职与应聘,并落实专人负责持续的组织工作。

三、为确保招聘活动有序开展,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教育管理部门应对招聘活动加强监督与管理,坚决杜绝各种虚假信息。各地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有分管领导负责网上招聘工作,并安排专人对本地区中小企业招聘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必要审核。

四、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网上招聘活动,加大宣传和组织力度,保证今年参加招聘活动的中小企业和高校毕业生数量不低于去年的水平。

五、请各省(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5日前将本次招聘活动工作联系人的姓名、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告知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以获取招聘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2007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招聘人才需求登记表可从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下载。

六、联系方式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小企业司    联系人:胡阳辉
  话:010-68535631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联系人:杨  帆、王 
  话:010-6857781268579942(传真)
E-mail
info@sme.gov.cn

(二)教育部

高校学生司    联系人:张娴初、王 
  话:010-66097835

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联系人:王琳琳、赵国楗
  话:010-6609718366097072
  真:010-66097332
E-mail
myjobedit@moe.edu.cn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ОО七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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